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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阳”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来自: 沪市公司公告 2007-10-21 16:45:11 经书面函证,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还没有人对本文章进行了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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