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鞍钢股份”)经2007 年4 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2007 年5 月29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7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110 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13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A 股股本总数5,042,985,697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配2.2 股的比例向A 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109,456,853股。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15.40 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07 年10 月9 日(T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鞍钢股份全体股东配售。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7 年10 月18 日(T+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注: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0 月9 日。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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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1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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