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一短信:国家林业局提醒您:今天是植树节,请您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原来今天是植树节,谢谢国家林业局的提醒。
本人非常愿意尽这一义务,为不断受伤害的环境带来一点安抚,为大地留点绿意,为荒山带点春色,如此真善美的事,非常愿意,何况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问题是我到哪里去尽义务?谁让我去尽义务?马路边上有警察,有城管,正值两会召开,你敢在那挖坑吗?去郊区,那里让种?让种,也没有树苗,没有工具!住在高楼的中间,上无片瓦,下也无立身之地,《物权法》正在大会堂讨论着,保安严阵以待,敢随便种吗?老百姓不像领导人,前呼后拥,万事俱备,做个样子就可以了。
我国好像有部《全民义务植树法》。
义务,又以法律的形式约定,是必须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义务,还叫义务?!
但实际中又不可行。这就叫尴尬!这就叫无奈!这就交伤心!应了那句话:有心杀敌,无力回天。
特别想给国家林业局回个短信:特别想尽一下义务,但如何履行这一义务,给个机会,给个说法,给个场所,拜托!
无奈,国家林业局的短信是通过1860群发的,无法回信!
2007-03-12 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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