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以股抵债”是在清欠还是掠夺?
12月7日,洛阳玻璃A股放量涨停,在经后两个交易日的冲高回落整理后,12日又以涨停报收于4.13元,这个价格与11月3日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的9月25日价2.66元相比,已上涨了55.3%。洛阳玻璃这个不但有A股而且又有H股的公司,在人们的印象里其上市十多年来多数时间是挣扎在退市的边缘,在刚刚摘除ST帽子不久又已预告2006年将亏损,但是就是如此,它在目前的中国“牛市”里同样显示着十足的“牛气”。从表面上看这是因为日前该公司公告借助法律手段清欠完毕,控股股东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洛阳玻璃1.999亿股A股被强制注销,用以抵偿对洛阳玻璃的6.299亿元资金占用,大股东占资由此全部得以清偿。显然这是被当作利好来看待的,例如就有一些投资机构在评论中说,洛玻将无债一身轻,大股东1.999亿股A股被注销后,将增加中小股东的权益,等等。
但是,在这“大股东占资由此全部得以清偿”的背后,是一本什么账?认真地算一下以后,现实是如果不是令人毛骨凛然,也是令人汗颜的。
洛阳玻璃是1994年4月6日中国浮法玻璃集团公司以其全部经营性资产账面净值4.6306亿元折股4亿股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也即每股出资为1.18元。同年6月24日发行2.5亿H股后净资产即增加为16.91296亿元,每股净资产2.6元,而后发行5000万A股后净资产又增为19.30297亿元,每股2.76元。而至2006年3季度,即发行上市11年后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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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2 2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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