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报告,指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违规转让合巢芜调整公路经营权,19亿元人民币出售,两年后又以35.8元购回,其中流失国资12.4亿元。 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随即解释,如果我还算有点理解能力,读过安徽方面的解释,我认为中心意思是说审计署的报告是一个误会。 根据解释,2003年卖路是为了“卖老路,修新路”,合巢芜高速经安徽国信资产评估公司评为19.36亿元,当时这条路经营效益很差,愿意买的人不多,出来竞标的公司是经过动员才参加的,最后卖出了19亿元,购买方还承诺5年内出资6亿元维修。 还是根据解释,买到了合巢芜路权的公司因为2005年股市受挫,才愿意出售,而这条路此时由上海中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是50多亿元,且以40亿元价格欲卖给另一家公司。安徽方面认为最多只能出价36.93亿元,经多次与对方拍桌打椅,才以35.8亿元买回。 经过这一番解释,2003年卖路,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是赚了的;2005年把路买回来,安徽又赚了一笔。审计署却说是国资流失12亿,岂不是冤枉了很会做生意的安徽人?要知道,这两次交易,前一次是省外资办动员才有买主,后一次是靠政府压力拍桌打椅人家才肯卖掉,如果不是权力背景,且做不成这高卖低买的生意呢。 不过,两次买卖要分开说呢,安徽方面的解释看起来还真是有理有据,但合起来看看,我不能不说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安徽方面对一条路做了两笔买卖,卖得19亿元,买入35.8亿元,明明多付出1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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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04: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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