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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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2008-04-18 02: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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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道德斜坡 姚洋 中国是一个道德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必然成为一个合意的社会。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里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因群臣道德泛滥所导致的朝纲之无序的画面,他尤其对海瑞屡以践行道德为踩板而获升迁颇有微词。海瑞断案的标准是:“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平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黄 仁宇认为,这种断案标准,没有对产权的保护概念,而仅以维护纲常五伦为目的,是中国人不知数目字管理的证据,也是中国没有产生西式现代工业的原因。道德的 应用范围,多限于基层小型熟人社会。通常认为,道德是个人对自我的戒律,是自我的自觉行动。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非常分散的社会,除了基层组织,就是皇权, 少有中间过渡,这样分散的社会治理结构正好有利于道德发挥作用。然而,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现代化和全球化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生人社会,它的特点是高流动性 和陌生性。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道德就失去了作用,因为没有人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道德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和背景知识都瓦解了。此时,我们需要新的行为规 则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动。 遗 憾的是,中国知识界非但没有对中国问题的冷静思考做出任何贡献,而且还在随波逐流,助长社会问题的泛道德化倾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发布的关于中国医 疗改...[查看详细内容..]
2007-09-28 04:42:29   评论(0)
罗纳德·科斯今年97岁了,是在世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最 年长的,听说他仍然在为一个有关中国的学术会议张罗。在科斯的学术贡献中,当数“科斯定理”最为著名,它不仅被主流经济学所接受,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环境 经济学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这个定理说的是,在市场不存在的地方,如果谈判等额外成本(科斯称之为交易成本)为零,则交易双方通过自由谈判也可以达到对社会 有利的结果。 举例来说,一家工厂一年给社会创造的增加值为1000万元,但 同时又因为排污给周围居民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即它给社会创造的净价值是500万元。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维持这家工厂的生产对全社会是有利的。但 是,居民的利益和工厂的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科斯之前的经济学家给出的标准政策建议,是由国家授予工厂排污的权利,以保证社会净产出的最大化。科斯定理的 创新在于,它认为国家在这里出现是没有必要的,私人——在这里,即工厂和居民——之间的自愿谈判可以达到社会净产出的最大化,究竟谁拥有权利——是工厂拥 有排污的权利,还是居民拥有不被污染的权利——是不重要的。 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工厂拥有排污的权利,则工厂自然会继 续生产,社会净产出最大。如果居民拥有不被污染的权利,则工厂可以向居民支付比五百万元略多的补偿,居民得到大于零的净收益,工厂也得到近五百万元的净剩 余,工厂接着生产,居民容忍污染,皆大欢...[查看详细内容..]
2007-09-28 04:35:43   评论(0)
  现代化和全球化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生人社会”,它的特点是高流动性和陌生性。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的作用大打折扣,我们需要新的行为规则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动。  遗憾的是,中国知识界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非但不是对中国问题进行冷静思考而做出贡献,还助长了社会问题的泛道德化倾向。把社会公正变成一个道德问题,一味追求结果的平等,从而让民众失去对“应得之物”的认知。  目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痛苦转型,一方面,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平等理念已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现实却无情地昭示,个人的收入和财富存在巨大差异。在这种状态下,知识分子急需做的,不是鼓噪民众的不满情绪,而是要为民众建立新的关于“应得之物”的观念。  这个观念的核心,是找到平等分配和市场分配之间的边界。在这里,我们需要处理三个层次的问题。  第一,我们要明确什么样的权利是必须平等地分配给个人并受到国家保护的。我们要确立一个边界,边界之内,国家可以对个人权利进行分配;边界之外,国家的角色就只能是被动的。言论自由、迁徙自由、人身安全、个人尊严、对公职的自由竞争等权利,公民可以平等地拥有而不会引起个人之间的争议,因此无须国家出面进行界定和分配。  第二,一个积极的国家如何对社会进行干预?是继续坚持“发展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还是回到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把注意力拉回到对个体发展的关注上...[查看详细内容..]
2006-09-18 14:08:26   评论(0)
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知识分子,是不应该以眼球和听众的多寡为导向的,也不应该比试谁的观点更极端;否则,中国知识分子就真的要发生“集体堕落”了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道德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必然成为一个合意的社会。道德是个人的自觉行动,是对自我的戒律,但在社会治理方面,它的应用范围多限于基层小型“熟人社会”。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非常分散的社会,基层组织往上就是皇权,少有中间过渡,这样分散的社会治理结构正好有利于道德发挥作用。 然而,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现代化和全球化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生人社会”,它的特点是高流动性和陌生性。在这样的社会里,道德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因为没有人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道德赖以存在的许多社会结构和背景知识都瓦解了。此时,我们需要新的行为规则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动。 遗憾的是,中国知识界出现了一种不良的倾向,非但不是对中国问题进行冷静思考而做出贡献,还助长了社会问题的泛道德化倾向。社会公正是一个值得追求的价值,但是,把社会公正变成一个道德问题,就会让我们走上道德斜坡,即不管付出的多少,一味追求结果的平等,从而让民众失去对“应得之物”的认知。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是集体主义,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所做的事情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目标;尽管存在种种的压抑和不满,但在某种意义上,每个人至少也各得其所。现在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痛...[查看详细内容..]
2006-01-05 17:18: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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