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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面前人有可为 来自: 王 微 2007-09-04 08:08:58 “天灾”面前人有可为 ----浅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 “天灾”面前人有可为。源于对生命的尊重,越来越频繁发生的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同时促成了国家的行动。06年6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其中明确规定:今后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借着立法者之口,这实际上已表明了国家对公共突发事件责任者的态度——不再接受所谓天灾人祸无所作为的免责借口! “天灾”不再是官员管理者的避风港。从原始时代开始,直到几十万年后的今天,天灾,依然是令人类胆战心惊的字眼。即使骄傲狂妄的现代人,常常面无惧色地喊着“人定胜天”的口号,却仍在灾难到来时充满颤栗,过去了仍后怕悚然。对于人降人祸的敬畏,似乎与生俱来,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渐行渐远以至于人们常常相信他们无所畏惧,但..... 还没有人对本文章进行了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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