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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创设“改革”避重就轻
来自: 曹中铭  2008-04-15 08:28:06
关于权证问题,市场上有许多议论。而关于券商创设股改权证,笔者曾经撰文指出其是赤裸裸的“抢劫”行为。尽管投资者及业内人士都发表了诸多真知灼见,但直到目前为止,对券商创设权证的问题,监管层并没有实质性的改进措施。
曾经有深受权证创设之害的几位投资者对话证监会与上交所的相关人员,显然,来自监管层最初的答复无法让市场满意。事实上,权证创设已不仅仅只关系到参与其中的投资者的权益问题,关系到能否真正做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问题,更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的公平问题。
在几位投资者不懈坚持及努力下,上交所该相关负责人士表示散户们部分建议已经被采纳,将对创设制度进行部分调整:创设南航认沽需提提前一个交易日公告;创设券商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创设的权证。
上交所采纳散户的建设议,是投资者的一个小小的胜利,但遗憾的是,其根本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亦即股改权证是否应该被创设?
股改权证是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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