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本无事 来自: 熊先军 2007-08-15 20:10:37 对于刚刚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有人认为这是补需方思路的胜利结果,也有人说这是某个部门在争论中胜利的标志,也还有人说补需方还是补供方式部门利益之争。其实,没有这么复杂。 对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在主要思路上的分歧问题,包括政府要对参保人群参保给予补贴(补需方),各个部门的意见也基本一致。一些专家在此问题上,将部门意见对立起来,不是客观的。 知道国务院制定文件的基本程序的人都明白,各个相关部门意见的基本统一,是文件出台的基本前提。 至于说补需方,劳动保障部门在其中有利益,让人贻笑大方。如果把指导意见的有关筹资和基金管理的规定读清楚,就可以知道,政府补给需方,是随着人员的参保,按人头补贴进入基金,劳动保障部以及各省的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分配权。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也是随着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保险..... 还没有人对本文章进行了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 |
推荐阅读
|
正在提交,请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