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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汉东;摘要:近代西方的知识产权法律,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作为其人文基础和精神主张。传统文化影响的历史惰性、社会认同法律移植的现实障碍等,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本土化产生了消极影响。有必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即以新的法律理念模式和行为模式作为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的文化基础。
2008-03-12 08:00:00 评论(0)
作者:刘向民;摘要:我国关于征地、征收问题的各种分析和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二是补偿是否公平,三是程序是否公正。本文就上述三个方面系统比较、分析了中、美两国的征地制度,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政府征收权存在的必要性,公共利益的要求及其内涵,以及对征收必须进行以"公平市场价值"为标准的公正补偿。本文认为:第一,"公共利益"应由立法机构来定义;第二,"公平市场价值"是切实可行的、兼顾了公平与效率的公正补偿标准。我国下一步的征地改革,有必要将这一补偿标准明确化;第三,在征地程序上,我们必须改进现有程序,防止征地权力过分集中且不受有效监督、民众缺乏有意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弊病。
2008-03-12 08:00:00 评论(0)
作者:徐向华;郭清梅;摘要:倍率式罚款是罚款具体数额得以"随行就市"的技术手段,是"过罚相当"制裁原则得以动态化实现的规范机制。设定倍率式罚款的两大要素是用以计算罚款数额的特定基数与乘数倍率。由于特定基数的类别和乘数倍率的大小共同决定了罚款数额的幅度弹性,因此两大要素的恰当选择无疑对倍率式罚款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制约意义。本文基于司法案例和立法文件的实证分析,着重研究倍率式罚款的设定问题,包括特定基数与乘数倍率间的关联性、各自的选择原则和方法以及相关的设定技术。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王欣新;摘要: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国破产立法所重视。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对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破产撤销权的概念与特征、在我国破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行使方式、相应的法律后果,以及欺诈行为、偏袒性清偿等各种具体可撤销行为的规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在立法完善撤销权制度的同时,我门还应考虑相关权益的合理制衡机制,以期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能保障交易的安全与稳定。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肖建国;摘要: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取决于一国的法律传统和司法政策,新模式的导入为民事诉讼形式的创新提供了契机。在目前代表人诉讼被搁置、集团诉讼短期无引入可能的背景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应采取民事公诉为主导,实验性诉讼、团体诉讼和公民诉讼为补充的模式选择路径。具体建言是:确立实验性诉讼、拓展民事公诉和团体诉讼的适用范围、引进公民诉讼。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董惠江;摘要:尽管票据行为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是根据票据法与民法之间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但因为票据法的个性,仍然会出现票据行为在适用表见代理时,没有民法上预设规定的问题。比如依据什么来谋求对直接相对人以外的第三取得人和票据伪造的受让人加以保护等。对此,历来的主流观点是适用和类推适用表见代理,但从法解释学的原理,利用权利外观理论使上述票据当事人获得保护,更清晰、也更科学。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王洪亮;摘要:过错责任体系与客观责任体系,在法律适用上,根据一个完整的客观责任体系或者一个完整的过错责任体系进行涵射,其结果几乎是相同的。为适应现代标准化商品交易观念,《合同法》继受客观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在若干履行障碍风险分配理论根据与规则上,尚有修改之余地。我们应在实质上继受"担保允诺学说",在形式上奉行客观责任与"不履行"制度,通过扩大免责事由范围,合理分配履行障碍风险。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杨小君;摘要:行政职权来源和范围法定,是行政法的原则。但行政实践表明,契约不同程度地改变着职权法定原则的要求。职权受制于契约权、法定权之外约定权的出现、契约调整法定权的范围,以及契约划分和界定了法定权事项等。行政机关使用契约的合法根据和正当空间,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从这一基理出发,约定权的合法性规则主要有:符合主管范围,是法定权的具体化,不超越法定权对象,不排斥法定权适用,不限制剥夺救济权,不违反立法禁止性规定,不排斥法定权条件等。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应松年;摘要: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展示了行政权与物权的多重复杂关系,如物权排斥行政权、行政权确认物权、行政权保护物权、行政权消灭物权、行政权创设物权等。文章在对《物权法》中体现的行政权与物权的复杂关系进行全面细致梳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其中几种关系。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作者:苏力;摘要:本文从功能主义视角,力求重构儒家纲常伦理以及通常被认为体现儒家纲常的诸如日常称呼这类民俗。作为微观制度,而非思想文化,回应了跨越时空的人类根本问题之一,个人的社会和心灵秩序的建立和维系。阐明这些制度对于个体,特别是生活在小型社会中的普通人,而非统治者的日常生活的意义,及其对于更大的政治社会构成曾具有的潜在意义。尽管现代的社会变迁已令儒家纲常不再起作用,但其针对的问题之幽灵还在。
2007-12-21 08:00:0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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