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TU周博通
中国法学

民事程序选择权: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

  2008-03-12 08:00:00
中国法学
频道地址:http://rss.cnki.net/grid20/rss.aspx?journal=ZGFX&Virtual=grid20
离线订阅:有12个用户使用《POTU周博通 资讯阅读器》订阅此频道
网站名称:其它  Tag(2)  评论(0)  与好友共享    举报
频道简介:
标签TAG:中国期刊  期刊导航  
相关TAG:
最近更新:2008-03-19 20:14:22
民事程序选择权:法理分析与制度完善
来自: 中国法学  2008-03-12 08:00:00
作者:李浩;
摘要:民事程序选择权是从处分权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这一权利的提出,对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对法院在诉讼中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程序的一般性与当事人需要的特殊性、程序的差异性与利益的可转换性是选择权得以存在的基础。程序性、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有限性是该权利的特点。单方选择与合意选择、明示选择与默示选择、主动选择与被动选择、绝对选择与相对选择是其丰富形态。应通过扩大可选择程序的范围、改进已有程序、设立专门性的纠纷处理机构、对行使选择权进行阐明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程序选择权制度。..

还没有人对本文章进行了评论,欢迎您发表评论!


(请输入验证字符串)        (审核通过后才能显示)
正在提交,请稍候……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