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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天价诉案中不应缺失的媒体责任
来自: 徐志斌:网编剪刀-石头-布  2006-08-30 18:18:07

富士康天价诉记者案中,不能说记者全无责任,也不能说对记者全无帮助。

在上一篇BLOG《苹果们更应该忧心富士康起诉记者案》中,更多是从公关角度去看富士康在这一起危机公关中的表现,仍如那句话所说,3000万的诉求,及对记者的行动需要再“斟酌”。


物伤其类。但对于媒体业界来说,除了关注这一事件进展、声援自己的同行外,更多也应思考这一危机事件所带来的隐忧。


媒体一直被称为“公器”,一直在传递、报道大众的心声,有时或铲平不平事,有时也会难免笔下失误,这些都难免。失误在一定程度之下可被容忍,但越是重大的报道,就越需要谨慎细心,小心求证。对于记者来说,是责任也是义务。


不用讳言和回避,任何一位中国记者在其生涯中,都会听到和见到太多不负责任的同行那些不负责任的事情。在现今的媒体环境下,这些事情无疑都在摧毁整个行业的信用。


21的另一位记者雷中辉就在其BLOG中伤感地提及了这一点:那些三六九等被对待的媒体和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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