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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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分类:作家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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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2008-03-20 04: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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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去外面转了一圈,见了诸多亲朋好友,几乎是我社会关系总和的三分之一,大快人心。无暇上网,今日回归,需要处理的事情一大堆。先报个到。 另,受北岛委托,一、二月份担任今天诗歌论坛的板主。因此这两个月我待在那儿的时间比较多,要找我可上今天论坛,地址在博客链接里有。
2008-02-14 21:48:41   评论(0)
《小城好汉之英特迈往》已经出版了,我已经拿到书了,上海人民出版社,定价26元。 感谢世纪出版集团,感谢世纪文景文化公司,感谢楚尘其人、宏俊老兄,感谢所有为本书的出版出过力的朋友。 另,除出版社赠送的15本外,本人没有再购买本书,所以这次就不送朋友了。希望认识不认识的朋友能自掏腰包、尽量多买,也算是对我的支援。在此先谢过。
2008-01-24 22:01:00   评论(0)
雨 我非常喜欢下雨,写过很多关于下雨的诗。每当下雨,我就有话想说,有诗想写。雨构成了一种情绪的转变,一种感动的背景,甚至是感动本身。我曾写过一篇题为《绝不感动》的短文,对人们滥用“感动”一词进行了质疑。在我看来,对于周遭的人事,“感动”的使用太廉价了,几乎成了一种粉饰。但对于雨之类的自然的恩赐,“感动”的形容则恰倒好处。在这里,感动是纯的,也是非常物质的。对人和事的感动,和对自然之物的感动,在我看来是两回事,只是占用了同一个词。我比较偏向于后者。 下雨了,雨降落在地面上,或者落入屋檐下的一只破瓷盆里,发出滴答的声音,然后你听见了,非常清晰,非常纯粹,这就是我所说的感动,或者愿意在这里使用“感动”。我曾经以此解释我的诗歌写作,就是要捕捉这样的感动。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可以另当别论,但这的确是我追求的目标,或者是目标之一。 我至今没有孩子,但这并不妨碍我想像,如果我有孩子的话,我该怎样地教育他?自小背诵唐诗或者学习某种乐器肯定不在我的考虑之列。我会抱着他或者牵着他在这个我们共同置身的世界里四处走动,其中的一个画面就是:下雨了,我撑着伞,怀抱着我的孩子,雨劈啪劈啪地打在雨伞上。这时,我会对儿子或者女儿说:“这是雨,是雨的声音,仔细地听听。” 无论是唐诗的音韵或是乐器的悠扬都是对自然之声的模仿,何不让他直接去倾听呢?把注意力转向这原初的事物,学会使用他那虽然幼稚但却被自然塑造了几十万年...[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17 22:28:48   评论(0)
三种人 读小说的人分三种:专家、爱好者和一般读者。一般读者读小说是偶尔撞见的,或者是由于受蛊惑。就像我并不是一个球迷,但每逢世界杯也会看上几场,也会觉得好看。小说爱好者则不一样,他能从小说的阅读中得到特殊的乐趣。读小说对他而言是一种生活,或者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是看电影或者看足球所不能替代的。专家则是握有小说鉴定资格证书的人,并不一定就热衷于小说阅读。读小说对他来说是本职工作,是靠它来吃饭谋前程的。读小说在这三种人那里意义不同,总结如下:在一般读者那里是附庸风雅或凑热闹,在爱好者那里是沉迷其中的游戏,在专家那里是职业活动。 由于阅读的意义不一,对小说的要求自然相去甚远。一般读者要求的是可以置换的刺激或看点。比如说色情、谋杀——当然还有其它。在一本小说中如果有这些因素更好,如果没有,从新闻报道或影视作品中也能获得,不一定非得小说不可。当然,一本小说对他来说有价值,就非得有以上的因素。爱好者对小说的要求,是只有小说才能提供的乐趣,是在文字的叙述中方能显现的奇妙。这种奇妙是不可以置换的。影视有影视的妙,音乐有音乐的妙,但他却爱上这小说之妙。专家对小说的要求大抵是在小说史中的意义、文学史中的意义,或者文化乃至文明历史中的意义。对一本小说之外的“他者”不构成意义的小说自然是不可取的,对一本小说混迹其中的整体不构成意义的小说自然不足道哉。 这三种人,从自身的理解出发,都可能写作小说...[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16 22:08:09   评论(0)
读诗这回事 我已经四十多岁了,可以不读诗了。但我觉得,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则非读诗不可。理由很简单,诗是一种艺术,而和艺术打交道,有利于培养我们对美的敏感。如果一个人从小到大没有听过音乐,那该有多么遗憾呀。不仅遗憾,简直可以说是一种缺陷。从小听音乐的人和不听音乐的人是不一样的,听好音乐的人和听差音乐的人也是不一样的。读诗亦然,不读诗有可能造成我们性情和理解力上的不为人知的缺憾。这年头,不听音乐的孩子少了,但不读诗的孩子依然很多,因此从育人的角度说,情形不容乐观。 有人问:读诗又有何用?我说,读诗一无所用。正因为一无所用,所以我们应该读,并且大读特读。由于风气的原因,如今的教育偏重于实用,不仅学校教育如此,整个社会也一味地强调效率、效果。身处其中的人,无论大人和孩子都变得紧张兮兮的。即使是从休息、游戏的角度说,读诗也是好的。况且,它还能培养我们对美的敏感。而对美的爱好可不是一种技能,它是我们的本能之一。美就是无用的,但我们离不开它。我以前用星空打过比方,它如此地壮美、深邃,但这美又毫无作用。但,你取消星空试试看。不是办不到,就算你办得到,没有星空在上的人类生活完全是不可想象的——糟得不可想象。 不说星空,咱们就说装修吧。我住的这栋楼里,十几年来总是电钻轰鸣、砸墙声此起彼伏,张家装完李家装,李家装完王家装,然后再张家装、李家装……从来都没有歇过,弄得我头大。邻居们装修的频率和“深度...[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13 22:49:17   评论(0)
再见棉棉 我在上海有不少朋友,但只有一个晚上,该去见谁呢?想来想去还是去见棉棉,因为她比较好玩。打电话的时候是十点钟,棉棉说她马上出来。上海这样的地方,能深夜十点以后答应见面的恐怕也只有棉棉了。她依然那么疯,那么的年轻冲动,这真是太棒了。 上次见面距今已经整整八年了,距我和棉棉第一次见面时间就更久了。记得第一次是在南京,棉棉和卫慧特地从上海跑来探望在宁的“文学界人士”。那时候她们都还没有出名,互相之间也没有反目成仇。相反,棉棉、卫慧当时很要好,出双入对,否则也不会结伴前往南京了。据我观察,在两人的关系中棉棉居于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卫慧对棉棉欣赏备至,甚至于崇拜,在言谈行事上不免有模仿之嫌。后来棉棉、卫慧的那场官司闹得沸沸扬扬,几乎全民皆知(我的一个远房老亲戚居然到我们家来搜寻卫慧的小说),起因便是究竟是谁抄袭了谁?就算我没有读过棉棉、卫慧的小说,也会断定是卫慧抄袭棉棉的,何况我还真的读过。卫慧对棉棉的模仿(抄袭是其极端)应该说早在文字之前也超出了文字的范围。一个人“爱”另一个人能达到如此的程度当真令人吃惊。无论如何,我相信卫慧对棉棉的抄袭是基于“爱”或“崇拜”的,这是它的与众不同。 然而外界并不关心这些细节,两个“疯狂”的女人吵架乃是大伙儿的娱乐节目。谁想在这场争吵中居于道德上的优势几无可能。从一开始两个人都被定义为“小丑”,只有小丑才有意思,才是值得关注的。回忆当年的炮火...[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09 23:11:18   评论(0)
人在“江湖” 有些你不愿意的事,但不得不去做,因为情势所迫,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是我们非常日常的经验,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比如在酒桌上,有时你不愿意喝但不得不喝,不喝的话就是不给人家面子,就是扫了大家的兴,面对上级、同事、哥们、熟人面子是异常重要的,不扫兴是异常重要的,而他们(那些让你喝酒的人)的面子和兴致似乎就是把你灌醉,就是你不胜酒力但还是能够让你喝。因此我不喜欢酒桌,因为此种场合下重要的是别人的面子,是集体的气氛或兴致,而个人的意愿却从来得不到尊重。这是讲喝酒,在工作和“事业”上那就更是如此了。比如我是写东西的,但一贯警惕作家协会之类的组织,除了立场上的原因,不愿意卷入其中而身不由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人说,专业作家好啊,有工资拿又不用上班,此外还有各种的福利和特权,有各种的方便和机会,比如房子,比如出版,比如职称评定(在作家协会中有一级作家、二级作家的职称,相当于教授、副教授——天下奇闻也!),这些“好处”我原则上也是不反对的,但如果你进入了该系统,能不开会吗?开会能不发言吗?发言能不说一些冠冕堂皇的屁话吗?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你吃人家的用人家的能不按人家的意思去说去做吗?又有人说不就是说两句话吗?但能换回一大堆的好处。没错,便宜是肯定了的,但违背个人意愿也是必定的。所以说,不仅酒桌是江湖,作协也是江湖。脆弱的个人意愿的确处处遭遇威胁,因此这么多年来我不爱...[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07 21:48: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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