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亮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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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2008-03-18 06: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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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重组:南北联通营业厅需细划分 文/丛亮 近日以来,业内广泛议论的电信重组方案想必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即联通分拆CDMA网络给中国电信,保留GSM网络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集团。针对按照此方案重组后各大电信运营商力量的对比,乃至对股价的影响等问题业内诸多专家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与争论。 从笔者对电信产业的观察来看,在渠道方面,自有营业厅的划分也应该是电信重组过程中,拆分联通必需考虑的一个具体问题,其划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将对重组后各大运营商对渠道的控制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笔者了解,2006年,中国联通自有营业厅约为6500个,中国移动自有营业厅为34000个,约为联通的5倍,这样的数据足以说明,除了先发优势而形成的规模经济等优势以外,巨大的渠道优势对中国移动在我国通信行业一家独大的原因。 具体到重组方案,很容易发现,中国电信在南方、中国网通在北方都拥有较为完善的自营营业厅网络,但是中国电信在北方、中国网通在南方的自营营业厅确实十分有限的。在3G上马早期,争夺用户资源无疑是与网络系统建设同样重要的课题之一,而在争夺客户资源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完善的渠道网络,尤其是具有强大控制力的自营营业厅网络的保障,争夺客户资源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中国联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运营商,拥有超过6500个自营营业厅,同时还拥有超过1万的合作营业网点(这个数字在2005年是12000个),如此巨大的渠道资源无...[查看详细内容..]
2008-03-06 16:38:13   评论(0)
漫游费问题归根结底是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问题 文/丛亮 鼠年春节之际,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联合发布了漫游费上限标准调整的通知,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为每分钟0.4元。 通知一经公布,虽仍有批评讨伐之声,但总体来说业界和社会普遍反映可以接受,自此,被社会和舆论讨伐了多年的漫游费问题终于在短期内得到了一个基本的解决。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漫游费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除了漫游费以外的其他电信资费乃至电信服务等问题依然存在,这是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包括漫游费等资费问题在内的我国电信产业存在的大多数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问题,而资本结构则是根本中的根本。 从市场结构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看似已经形成了六大电信运营商群雄逐鹿的竞争格局,但实际上,铁通和卫通的竞争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业务运营商(联通名义上是全业务而已),其他四大主要电信运营商依然是“两两”竞争的格局。 经济学告诉我们,双寡头竞争是很难充分竞争的一种市场结构。况且,我们不难看出,在移动通信市场,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竞争实力对比悬殊;在固网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实际上依然是南北分治,加之固网通信本身存在的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已经被“圈地”的市场更是连双寡头竞争的格局都难以实现,几乎是完完全全的独家垄断。 ...[查看详细内容..]
2008-02-18 14:54:07   评论(0)
文/丛亮 近日,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同时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各路专家纷纷发表看法,笔者认为,互联网视频“国资令”很可能毁了正在蓬勃发展的我国互联网视频产业,也会对未来3G视频业务的发展增加潜在的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也可以制定政策,让电信运营商等国资企业踩在其他非国资视频网站的肩膀上。现在的问题是,您认为电信运营商经营网络视频业务能行么? 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尤其是WEB2.0时代的业务的发展,需要的创新环境是不言自明的,极富创新激励的市场环境需要有一个相当自由的市场来保证,同样,政策的稳定性对这样一个市场也是极其重要的。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不断出台新政策打压SP,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资费政策不断变化,现在又冒出一个网络视频管制的“国资令”,对于本来就缺乏盈利模式,十分脆弱的互联网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对此问题,阚凯力教授近日表示,广电总局十分看好互联网产业,而在互联网中,视频业务是最大的潜力股,也是转换为盈利模式中最好操纵的。因此广电总局要拉上信产部,新规定要求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就是卖信产部一个面子,让电信运营商去做这些事情。从某种角度来讲,广电部门为了扩大其盈利范围,将触角伸向了互联网视频行业,而驱逐原本属于ICT产业的网络视频企业。 互联网视频产业要继续高速发展,就必需创造条件,让更多具有创新能力,也就是有创意的公司进入...[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10 12:18:30   评论(0)
请不要打压拯救电信业的互联网视频业务 文/丛亮 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同时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该《规定》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正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漫游费听证会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由两部委关于视频网站管理规定引发的公众关注度丝毫也没有“逊色”,可见此规定对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影响有多大。 笔者认为,目前,虽然盈利模式还在探索当中,但互联网视频业务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带宽需求,这对我国信息产业,尤其是备受压力的固网运营商扭转颓势非常重要的一只“救命稻草”,该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很可能会拖累信息产业发展。 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电信运营业的增长速度已经接近甚至低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从某种角度来讲,多年来一只拉动GDP增长的信息产业很可能成为拖累GDP增长的“累赘”。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语音业务发展几近饱和,增值业务的发展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突破,相比之下,互联网视频业务作为Web2.0的重要应用之一,以其独特的产品特点,在吸引诸多网民制作、分享的同时,也为电信运营商的有效带宽(可以卖出价钱的带宽,而不是被B2B吞噬的带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业界已经几乎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美国自20世纪末开始的电信业发展...[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08 12:56:08   评论(0)
漫游费与电信业“引进来”是否有关? 文/丛亮 1月2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12月29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笔者认为,如果说是漫游费使得电信运营企业能够获得超额利润的话,我国就没有理由在漫游费降低到一定程度之前“引进来”,国外电信运营商和国外资本没有理由分享我国政策和体制等方面原因所造成的超额利润。 虽然我国电信产业发展逐渐步入平稳期,国内电信市场利润率逐渐下降,并日渐趋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但引入国际资本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依然存在。从某种角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只要电信业垄断经营的现状不尽快被打破,其利润率一定会高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只有在资本盈利率逐渐降低的情况下,让海外运营商来华经营才不会得到太大便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信业现行体制所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漫游费问题长时间悬而未决,直接导致移动运营商可以长期获得巨额利润。事实上,随着移动通信本地电话费和长途的日益降低,漫游费已经成为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获得超额利润的主要来源,动辄几百亿元的漫游费收入让很多行业羡慕不已,使得电信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大高于我国的平均商业利润率。 笔者一直认为,在适当的情况下,电信行业引...[查看详细内容..]
2008-01-05 17:39:58   评论(0)
能否将漫游费用于Wi-Fi/WiMAX无线城市建设? 文/丛亮 漫游费问题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在漫游费问题的解决方案上,各路专家各执一词,各自的方案很难让彼此接受。近日有媒体报道,就漫游费上限调整方案,近日专家组成员之一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降价是肯定的”,但具体如何降价,他表示无法对外透露。分析机构国泰君安预测认为,漫游费将调整到公布价格的53%。 在漫游费的问题上,笔者一直的观点都强烈支持阚老师的观点,就是漫游费必须降低,但由于我国目前电信产业结构以及运营商收入和利润结构等特殊性,漫游费的下降也不能过于激进,甚至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变相降低。 从移动通信市场结构和利润结构上来看,如果相关主导部门强行大幅降低漫游费,必将导致利润仅有40多亿(据笔者估计,联通的漫游费收入将很有可能大于这个数字)的中国联通不堪重负,而利润超过600亿(移动漫游费的收入据说有上百亿元)的中国移动虽然由此带来的损失将十分巨大,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移动依然会有几百亿纯收入揣进腰包。从这个角度来讲,电信监管部门(包括信产部、国资委、发改委等)也拿中国移动没什么办法,而从某种角度来看,中国联通作为电信产业尤其是移动通信行业的弱势群体,也成就了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地位。 是不是在漫游费降低的问题上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逐步取消漫游费,但是政府部门可以规定,运营商需要使用漫游费收入的的相应比例来进行基...[查看详细内容..]
2007-12-25 17:12:54   评论(0)
请给Wi-Fi互联网和移动信息网同样的机会 文/丛亮 受项方伟老师邀请,作为现场博客评论员,北邮丛亮一会要去参加首届移动互联网大会。据说今天将有超过100位互联网精英走进北大,北邮丛亮作为依然在学校“奋战”的学生,对本次活动的主题“互动大学校园,普及移动互联网”颇有感触,希望为这样一个主题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以前参加别的活动,老毕总是跟我说要“带着剑”去。早上起来,还是把自己的基本观点抛出来,与各位分享,也希望各位拍砖。 这次大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深度剖析阚凯力的Wi-Fi主张”。作为一个听看老师课逐渐了解通信行业的学生,对此观点笔者深有体会。据说国外诸多希望建设免费的无线互联网社会的项目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但是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给Wi-Fi机会。阚老师说过,建设Wi-Fi网络的费用远远低于3G网络,利用VoIP等方式进行语音通信或是其他数据通信拥有一系列的有点,如果我们在市场上根本不给其发展机会,仅仅是认为的手段限制或者不支持其发展,我们怎么能说明Wi-Fi究竟是不是好东西呢?试问,如果我国政府给Wi-Fi(抑或是我国提出的另外一个无线互联网标准)的支持如TD那样,Wi-Fi在我国又会是什么样的市场结果呢? 在阚氏Wi-Fi理论上,我的另外一位导师,通信世界前总编、飞象通信网CEO项立刚老师一直持不同观点,项老师主要主张利用移动信息网可管理可控制的特点来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事实上,二者的观点差异并不在数据传输方面...[查看详细内容..]
2007-12-19 07:54:56   评论(0)
诺基亚效仿苹果收入分成在我国行不通 文/丛亮 据国外媒体报道,全球第一大手机制造商芬兰诺基亚公司首席执行官康培凯近日表示,诺基亚将会学习美国苹果公司iPhone的做法,从运营商那里分享一部分用户收入。 笔者认为,终端厂商与运营商收入分成的模式在国外或许有其成长的土壤,但是,从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产业特点方面来看,从运营商那里获得收入分厂对手机厂商来说未必行得通,如果将处于产业链主导地位的电信运营商“惹火了”,手机厂商将自食苦果。 众所周知,iPhone是苹果公司今年6月在美国推出的手机,将iPod的音乐视频功能与智能手机的通讯功能相结合,引发消费者的热烈追捧。iPhone采取的主要销售模式是与当地最大的电信运营商捆绑,并获得收入分成。苹果在美国与运营商AT&T进行排他性合作,进行捆绑销售,之后又在德国和英国分别选中T-Mobile和O2作为其捆绑合作运营商。 为什么一直在产业链中并不处于主导地位的终端设备制造商可以牵着欧美电信运营巨头的鼻子走?原因很简单。诚然,由于通信行业的独特产业特性,在纵向的产业链上,电信运营商一起网络和用户资源优势一直牢牢的控制着产业链,并长期处于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主导地位。 但是,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全球的电信运营商都感到了空前的竞争压力,尤其是对于电信市场开放程度极高的欧美电信运营商来说,任何可能让其争夺新增客户资源,或者哪怕是能够有利于其提高用户粘性,保住现有用户的业务或者技术都会...[查看详细内容..]
2007-12-11 13:04:40   评论(0)
文/丛亮 近日,联通正试水在CDMA用户接听电话的前7秒钟回铃音中,加播企业用户语音或音乐广告。联通筹划和相关SP合作推出“黄金七秒炫铃广告”这项业务,由投放广告的企业和广告主支付用户使用炫铃5元/月使用费。如果用户拒绝加播广告炫铃,可维持原有的炫铃铃音。 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移动通讯市场的不断成熟,必将诞生更多的业务和业务模式,手机广告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必将大行其道。作为我国电信运营商自主推出的手机广告业务,联通此次试水的“黄金七秒炫铃”将极大的刺激我国无线广告市场的发展,但是在具体推广模式上还可以作一定的改进与优化。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每月可从投放广告的企业和广告主获得5元的炫铃使用费是否对其具有吸引力,就是中国联通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如果对价格比较敏感的用户确实愿意用7秒钟的广告时间来换取5元的使用费,用户、运营商以及广告商三厢情愿,当然无可厚非。 但从笔者对通信市场的观察和对移动通信用户行为的分析来看,彩铃、炫铃等业务作为一项增值业务,手机用户选择使用的时候主要都是希望能够听到和谐悦耳的铃声,而且,既然选择了这项原本“可有可无”的业务,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并不大。虽然联通相关负责人表示,索尼爱立信、大众、蒙牛、今典地产等企业已计划参与手机回铃音广告,但是消费者是否会买帐还要由市场来检验。 从广告商和企业的角度来看,炫铃广告的投放价值需要进一步细致衡量。毫无疑问,高端用户不会因...[查看详细内容..]
2007-11-11 17:57:31   评论(0)
3G时代依然需要手机核准制度 文/丛亮 近日,某终端厂商爆料,国务院取消手机核准制并非意味市场将向所有具备手机生产能力的厂商开放,对于3G手机,核准制仍将继续生效。消息人士称:“主管手机牌照的相关部委最近正在就3G手机核准制何时出台、怎样规范等细节做进一步的研究,厂商方面也在等待正式的3G手机核准制批文出台,3G手机在技术上确实有一定的门槛,只有政策上明确了方向,我们才好大规模的研发和生产。” 笔者认为,在3G时代,电信监管部门继续对手机实行核准制对3G业务开展,尤其是TD业务的发展将是大有好处的,手机核准制应该对3G手机继续实行。 经过多年的发展,2G手机生产已经不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多年的实际商业应用已经使得2G手机十分成熟。尤其是随着近两年以来我国政府监管部门连续发放了多家手机牌照,从笔者对我国手机市场的观察来看,目前手机核准制已经基本失去了当年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2G手机的生产取消手机核准制度有其与时俱进的一面。 众所周知,我国即将迎来3G时代。尤其是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逐渐成熟之后,政府的重点保护、企业的大力推荐、以及多年推迟发放3G牌照所积累的用户需求将共同促进3G的快速发展。 从刚刚闭幕的北京通信展TD联盟各大企业的展出来看,目前TD已经基本解决了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目前的主要认为时部署网络,除此之外,如果说还让人有些许担忧的环节恐怕也就是TD终端了。从某种角度...[查看详细内容..]
2007-10-31 22:17: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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